国务院进一步稳外贸措施 确定四条

发布时间:2024-07-08 点击:5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稳外贸措施,以扩大开放助力稳增长稳就业;要求切实做好降低社保费率工作,决定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工作部署,落实稳外贸的要求,关键是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加注重以市场化改革和运用经济手段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稳外贸的措施。一是完善财税政策。研究继续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二是强化金融支持。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扩大覆盖面、合理降低保费,研究提出符合企业需要的专项险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外贸融资支持。创造条件提高人民币结算便利度。三是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加工贸易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培育进口贸易示范区。四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压缩通关时间、降低口岸收费上取得更大突破。会议要求,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关切,加强政策储备并适时推出,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会议指出,降低社保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各项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能够确保按时足额支付。上半年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成效显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减少超过1280亿元。下一步,要围绕必须确保社保费率降低、必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要求,深入企业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政策落地,不打折扣。稳定缴费方式,在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高于16%的前提下,对个别省份存在的省内费率、缴费基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今年原则上不作政策调整。各地要切实担起基本养老金发放主体责任,确保一户不落。对省级统筹要稳妥推进。
为增强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进一步夯实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基础,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会议指出,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已于近期公布。一要切实抓好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对号入座,按时按规定整改到位。整改结果于10月底前向国务院报告,并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公开。二要强化预算公开透明和刚性约束,从体制机制入手规范预算执行,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坚决杜绝任性花钱。三要按照积极财政政策导向,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同时,努力保障发展和民生急需,尤其要确保减税降费等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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