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延期导致货物损坏,责任由谁担?
发布时间:2022-10-28 点击:343
这个第二天,有小伙伴评论问我们,如果物流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达,但延迟的时间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是该认错的吗?或者向物流公司要求赔偿?
以前多次强调,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一定要写清楚,不要出现任何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明的情况,因为当货物遇到任何问题时,首先考虑的是合同的内容,其次才是相关的法律。
他把生鲜交给物流公司托运,并签了一份合同:“如果物流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货,那么所有的损失由物流公司承担。”到了约定的时间,货物没有及时送到,在延期的两天之内,生鲜已经全部腐烂,因为没有做好保鲜工作。根据合同的约定,物流公司应当赔偿损失。
那么,如果签订合同时没有写上该怎么办?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损坏、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失所致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简言之,物流方有责任,但赔偿数额必须根据客户提出的损失证明来确定。相同情况下,如果物流方能证明这一错误并非由其自身原因造成,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发货到发货,再到收货,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将以合同为第一标准,其次才是相关法律。因此大家在把货物委托给物流公司之前,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以及把自己需要的服务和物流公司签订合同。要等到事情发生了,才去处理,很容易产生更多的问题。